• 电视史作业:我所认识的“kitsch”

    2008-06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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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 Kitsch是西方许多语言中都有的一个词,在中国又译作“媚俗”, 其词源来自19世纪的德国,原意是指用煽情手法表达模式化的思想与感情,以激发大众的共鸣。它最初是从捷克作家昆德拉的作品而流行开来的。在公共文化批评中,媚俗常常被用来指涉取悦大众的流俗文艺风格。

          按照一般词典的解释,“kitsch”是指 “投大众所好的无美学价值的艺术或文学,拙劣的作品”(《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》),“(艺术、设计等)矫饰的,肤浅的,炫耀的”(《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》), “迎合低级趣味的伤感文学(或艺术)作品”(商务印书馆《德汉词典》)。此外如国外的《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》:“公认为低劣的艺术或文学作品,常为迎合流行的趣味而作,特别是有沉溺情感、哗众取宠和华而不实的特征。”《科林氏英语词典》:“俗丽的,通俗的,或做作的艺术、文学等,通常伴随着对流行或感伤的迎合。”这些释义译成“媚俗”似乎也说得通,但在两种语汇的转换中,本来就难有一一对应的关系,比如英语Pretentious可以译成“做作”、“矫饰”,也可以译成“自命不凡”,而“媚俗”在中文里却只含有取悦大众的意思。实际上,“kitsch”在西方往往既用来指好莱坞式的通俗文化,也用来指某些华而不实的现代主义作品。

           米兰.昆德拉云:“对Kitsch(媚俗)的需要,是这样一种需要:即需要疑视美丽谎言的镜子,对某人自己的映象流下心满意足的泪水,他指出:媚俗是对媚俗的需要,即在一面撒谎的美化人的镜子面前看着自己,并带着激动的满足认识镜子里的自己。媚俗是打对他人赞许的需要,许价的需要。因此,媚俗就是迎合他人的口味,不择手段地讨好多数人,为取悦于对象而猥亵灵魂,扭曲自己,屈服于世俗。换言之,就是为他人活着,为他人所左右,并且为他人而表演,其生存就是媚俗的。

           在我看来,孤独是媚俗的反义词。孤独与媚俗,对应着另外一些词,个人与群体,边缘与主流。在媚俗者的面前,孤独是可耻的,清白也是可耻的。只有你将自己也加入媚俗者的行列里时,你就不再孤独了,也就不再可耻了。媚俗者会包容你的可耻之处,因为所有的媚俗者都有着相同的可耻:虚伪。他们用对可耻的掩盖来代替清白。媚俗者的品质就是对虚伪的坚持和对可耻的掩盖。如果你说某个人不真诚不清白,这并不会是你的新发现,他马上就会告诉你所有的人都是这样。这样,你对某个人的指责就成了对所有媚俗者的指责,你也就荣幸地成为了所有媚俗者的敌人。而媚俗者群体的人数是如此之众,只要你稍稍遗忘了他们一会儿,他们马上就会让你为这种遗忘付出代价。更不要说你对媚俗者的漠视了,他们不能容忍有人漠视他们这个群体,于是媚俗者的另一种品质就极为突出,那就是嫉妒。媚俗的第二种定义,取悦大多数,取悦于公共道德,意味着背叛,对真情的背叛,对正义和良知的背叛。媚俗者,是这样一种人。       看似很矛盾的是,kitsch即是个人的,又是群体的。对于kitsch这个词,它既有媚俗的成分,即讨好别人,又有自媚的含义,即讨好自己,迎合自己。在kitsch的自媚成分中,大约有这样几个意思:一、自我感动及感伤;二,难以拒绝的自我感动和感伤;三、与别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动与感伤;四、因为意识到与别人一道,感伤变得越发加倍;五、滔滔不绝的汹涌感伤最终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,体验感伤也就是体验崇高;六、这种崇高是虚假的,附加含义大过实际含义;七、当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,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。谁要是不加入这个感伤的洪流,就是居心叵测。八、这是最主要的,Kitsch是一种自我愚弄。   既可以讨好别人,又可以讨好自己,看来kitsch的确是一件很好的事情。可笑的是,当人们一边鄙视着媚俗,一边追逐着世俗物质的过程中,他们的媚俗无处不在。如果趋之若骛的东西都是媚俗,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大的媚俗平台,到处充盈着媚俗的态度、媚俗的行为,媚俗不可避免。媚雅的人扮演着高雅与深刻,他们在嘲笑着媚俗的无知,却不知在权威面前的一付丧失判断力的谦卑相,这恰恰是一种比媚俗更浅薄的无知。可以说的是,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媚俗着,我们时常有意无意地媚雅。在王小波的《关于媚雅》这篇文章里,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:“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,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,邀我们去听彩排,我们就去了。虽不是正式演出,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,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。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——穿上三件套的西服。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,但我老婆说,瘦衣服穿起来精神;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,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,有点透不过气来。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,在前排正中入座。等到幕启,见到合唱队,我就觉得出了误会: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。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——此人没有八十,也有七十五—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,书念得不好,但教授总让她及格,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。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,和同学一起来演唱。很不幸的是,人老了,念书的器官会退化,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,这歌大概也唱不好。但既然来了,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,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——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。说句良心话,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,起码没走调;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。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,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,放声高歌亚美路亚,才半声,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,在空中一张一合,做要咬人状,飞过了乐池,飞过我们头顶,落向脑后第三排;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!在此庄重的场合,唱着颂圣的歌曲,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,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,瘪着嘴假作歌唱,其状十分古怪……请相信,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,才微笑着鼓掌。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,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。此后三个月,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。但因为当时年轻,身体好,居然也没死。”(不是我想凑字数,而是原文就这么长,抱歉)看来,每个人都是媚俗的,连王小波也不能免俗,走向了媚雅的俗套。  “这几乎是一种哲学。这是知识之外的美,是美化事物、取悦于人的意愿,是完全的因循守旧……这种蛊惑存在于西方,也存在于东方……”昆德拉刚开始提出反对媚俗这个观念的时候,大概没想到自己在演绎一个文字悖论,也就是说“反媚俗”成为了“媚俗”的一部分。媚雅在一定程度上,完全可以看成是媚俗的升级版本。Kitsch这个词,也的确称得上内涵丰富。   有一句话说“平庸的时代造就了大批媚雅的知识分子,大批媚雅的知识分子造就了一个平庸的时代。”媚俗不是错,媚雅也不是罪,虚荣人人都有,只是一个度而已。学习独立思考,学习在人云亦云中坚持自己的坚持,不盲目崇拜,敢于质疑权威的人,才是有独立思想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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